水路运输市场的资源配置,应该重点由市场机制发扬作用。对市场机制不能有用发扬作用,确需政府采用必要调控对策的,应该规范化、轨制化,做到公开、公道、公道。总结频年来为爱护中华水路运输市场次序,保障航道资源正确有用诈骗而采用必要调控对策的成功经验,条例就交通运输主管部分不妨对水路运输市场采用的调控对策作了章程:

一是,为保障水路运输平安,爱护水路运输市场的公道竞争次序,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分可根据水路运输市场监测状况,决策在特定的旅客班轮运输和散装液体危险货品运输航路、水域暂停新增运力许可。采用上述运力调控对策,应该在起始实践的60日前向社会公告,注脚采用对策的理由和采用对策的界线、期限等事项。
二是,针对内河运输中部分老旧船舶技艺准则不足,船型过于凌乱,既不利于保障平安和节能减排,也要紧影响航道和通航设施经过实力,大大降低了部分重点内河航道通行效率的凸出问题,总结频年来重点选用经济手段引导内河船舶实践船型准则化的成功经验,条例章程:国度根据保障运输平安、保护水环境、节俭资源、升高航道和通航设施诈骗效率的需求,制订并实践新的船舶技艺准则时,对正在运用的不符合新准则但符合原有准则且未抵达章程报废船龄的船舶,不妨经过采用资金补助等对策,引导、鼓励规划者进行更新、改变;需求强制提前淘汰的,应该对船舶全部人给予赔偿。